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

时间:2024-07-01 17:51:22
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

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

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因为某些原因被法院冻结自己的银行账户,这时候我们都希望能快速解冻,下面为大家分享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

  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1

冻结6月不理是可以自动解冻的。银行卡被异地冻结6个月通常是公安机关因为侦查等需要,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冻结6个月。这是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个人想要申请解冻需要提交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无犯罪事实。当6个月到期以后,公关机关不继续冻结,则该卡片的冻结状态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2

一、银行账户冻结多久会自动解冻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法院冻结我的银行账户,可以不用通知我的吗?

1、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2、 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没有通知确实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冻结措施。

3、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向法院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3

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要求依法解除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除此之外,如果真的保全有误,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因为很多账户涉及到支付贷款、发放员工工资等重要业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设备存放费用,属因保全损失造成的必要费用。

《法院冻结6月不理他会解冻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